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东博会和峰会、中秋节、国庆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大排查暨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住建管〔2023〕6号)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东博会和峰会、中秋节、国庆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大排查暨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住建管〔2023〕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自治区、来宾市和武宣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东博会和峰会、中秋节、国庆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大排查暨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东博会和东盟峰会、中秋节、国庆节、重大事故隐患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暨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自治区、来宾市和武宣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贵港市“8·5”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近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切实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3〕8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3〕19号)精神,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我局定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8日在全县开展东博会和东盟峰会、中秋节、国庆节、重大事故隐患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暨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做好东博会和峰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着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为加快构建“三城三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报建手续完善的工程和已发现的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在建工程。
1.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和“二十条细化措施”beat365官方网站,部署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各企业、各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要及时组织项目现场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检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行为和落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检查在我县范围内承建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着重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建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3.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5.危大工程管控及现场安全检查标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事故隐患频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土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精准自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8.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主要检查建筑合法性、建筑使用外墙保温装修材料及彩钢板、防火分区与平面布置、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情况和办公区、宿舍区临时活动板房搭设等情况。及在建高层建筑地下室、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9.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确定质量治理重点;建立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台账制度;开展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强化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完善建材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治理方案的编制、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组成、“样板引路”实施情况、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治理成效等。
10.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全面排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排查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质量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有无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11.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落实各项扬尘治理工作部署,是否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并做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
12.建筑施工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考勤打卡、建设单位按月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录入情况等。
13.在全县建筑工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以及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各项目开展应急演练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以及起重机械专项方案编制,严把脚手架工程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和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严肃认真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以及物体打击等猝死碎伤事故的发生。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以及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演练。按事故的发现与报告、应急指挥与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和疏散、事故调查和处理等流程进行,采用实地、实战、真假人结合模式,开展以人为本、科学施训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加强项目部应对安全突发事故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强化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实实在在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警示教育的目的。
(1)结合《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建质安管〔2023〕14号),对我县在建项目物料提升机开展全覆盖核验,核验已备案的物料提升机所提供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核验设备是否在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有无、拼装情况,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
(2)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设备产权备案、安装告知、 拆卸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应急救援预案、报废和注销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隐患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设备及吊装工程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无不合格设备(含报废、拼装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设备)在工程中使用。
15.建筑工地围挡整治提升和公益广告达标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建筑围挡稳固、整齐、美观;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刊播展示的广告内容规范、尺寸统一、颜色和谐,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面积的30%标准,公益广告内容是否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倡导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讲文明树新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诚信建设(防)、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其中,党的二十大精神、“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等重点内容;
(1)建筑节能。核查9项资料: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空调设备、电气);全套节能计算报告书(建筑、空调设备、电气);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节能施工组织方案;节能材料进场验收单;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报告;节能隐蔽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绿色建筑。核查12项资料:全套竣工图纸和相关计算文件(建筑、结构、水、电、暖、景观、装修等);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含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合格报告);绿色建筑方案文本(报批)、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模拟分析报告(控制项必提,评分项根据项目确定);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环评登记表或报告书;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日照分析模拟报告;建筑工程造价决算表及土建工程决算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进场验收/复验记录、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现场检测报告。
17.建筑工地防汛及防范中小学溺水工作落实情况。主要针对基坑(沟槽)开挖、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临近湖河等大型水面建筑工地、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食堂卫生、消防安全、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等方面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做好临边防溺水的防护及张挂1幅宣传横幅和安全标识牌。
18.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至少挂1幅宣传横幅或设立1个防灾减灾宣传栏等情况。
(二)人员安排。本次大检查行动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施工股股长、质安站站长为副组长,施工股、质安站全体工作人员及城建监察大队和人社局各抽调两人,检查分两个小组同时进行。
(一)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必须在场。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提高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自觉把习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习总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二)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的企业和组织不力,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加大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