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网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典型案例2023年1月,济宁市高新区交通运输监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对济宁某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通过现场查看和检查,并且调阅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驾驶员孙XX从未参加过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的资料中也未出现过该驾驶员的培训记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未对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管理漏洞。
经过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并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教育培训,涉及5人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法定职责,也是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技能,保障安全规范操作有效措施。驾驶员作为道路运输一线从业者,其驾驶行为的安全与否,直接决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为此,必须对驾驶员开展针对性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驾驶技能。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已对19名从业人员进行了考核,采用的试卷名称为《客运驾驶员从业安全培训考试试题》,其中有4名从业人员的试卷雷同,笔迹一致。经询问,该公司承认以上4份试卷是由公司统一复印后,驾驶员仅填写了姓名、驾驶证类型、车型等基本信息,并未实际参加考核。
执法机构认定该公司构成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上述公司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法律意识beat365官网、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从法律法规知识、从业知识技能、安全警示教育、应急处置知识等几方面开展务实培训,如果弄虚作假、流于形式,便起不到提高安全素质和水平的目标了。要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并加大查处力度。在很多安全事故追责过程中,也同样暴露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联合造假的情况,因此被严肃问责的不在少数,此类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关注。
2.询问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案计划,以及具体的实施情况,并调取档案台账。
5.对于可能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材料及时复制留存,并要求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