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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11-21 20:50:31 作者:小编 点击: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农机化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农业机械牌证初审服务。负责农机监理员资格管理,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年度检审。负责农机安全日常检查,配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机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下发了《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22〕72号)要求,完成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的组建,于4月底完成了法人、财务系统变更和资产移交相关工作,5月起正常运行开展工作。2.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2022年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与龙陵县10个乡镇农业机械监理员签订了《2022年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责任书》10份,乡镇农业机械监理员又与农业机械操作手签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4500余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2.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一是调整充实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召开了龙陵县2022年农机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安全部署会议,县农业农村局于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2023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10份,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与全县10个乡镇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员签订了《2023年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责任书》10份,县农机中心、乡镇农业中心又与农业机械操作手签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7800余份,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工作局面。三是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下发了农机工作要点。

  3.抓实研判和网格化监管。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农机安全工作,召开农机安全分析会4次,及时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农机网格化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事故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开展动态监管。

  4.强化源头管理,规范农机安全业务。切实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注册登记标准,规范办理登记业务,同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工作,按照要求规范办理驾驶证审验等业务;切实规范使用云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部令规定、规范要求和系统权限设置规范使用业务办理系统,切实按照要求将纸质业务档案扫描上传系统。一是规范办理农机业务。截止目前,共办理拖拉机业务总计889台次,其中:注册登记11台次,变更登记26台次,转移业务2台次,注销登记236台次,补换领9台次,登记更正12台次,年检591台次,旧数据修改2台次;办理驾驶证业务总计1187人次,其中:记载事项更正9人次,恢复业务10人次,旧数据修改329人次,数据补录326人次,省内转入4人次,期满换证429人次,补领42人次,注销6人次(其中:吊销2人次),自动注销27人次,身份信息变化24人次,暂扣业务5人次。二是完成了拖拉机和驾驶员档案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拖拉机和驾驶员档案清理工作,建立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管理情况登记表,对注销的拖拉机和驾驶证档案进行分类保存,期间发现拖拉机档案信息错误25台次,已提交市级进行修改更正。

  5.强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变拖清零。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发〔2021〕3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1-12月共办理变拖注销登记236台,完成全年任务230台的102.6%。其中公告注销使用年限满9年的变型拖拉机8期共176台,采取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到检测机构和各乡镇进行张榜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注销,在公告期间由乡镇农机监理员对达到注销条件的变拖所有人进行告知,并由机主在《注销证明》上签字确认。每一期公告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名单,同时从公文平台发送到县公安局大队,形成监管合力。

  6.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结合“安全文化进农村”活动,积极开展宣传。二是通过微信、抖音等各种平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致龙陵县广大农机手朋友的一封信》,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转发了《旋耕机频繁“咬”人,农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变型拖拉机,只能跟你说声“拜拜了”》等信息进行安全宣传。三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清明节、5.12防灾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共粘贴宣传标语30条,悬挂宣传横幅30条,建设宣传专栏12个,播放宣传片12次,组织知识讲座9场次,举办安全日学习活动17场次,发放《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手册》《致龙陵县广大农机手朋友的一封信》《拖拉机、微耕机、联合收割机农田作业操作指南》等宣传资料18000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7.强化农机安全防范,推进农机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春耕、夏收、微耕机专项督导检查等农机安全检查5次,共排查农业机械490台次,排查驾驶人员638人次,排查企业单位28家次,检查农机经销点5个,保证了节日和重要时段的农机生产安全。二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县、乡农机监管部门与、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今年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7人,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暂扣驾驶证和记分处理,其中2人被吊销拖拉机驾驶证。三是部署开展了农机百日攻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进行整改落实。四是组织开展了微耕机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掌握全县微耕机经销企业情况、农机合作社、微耕机及其所有人信息情况;通过有效措施加强对微耕机的监管和服务,降低事故风险,排查整治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962,920.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920.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8,556.45元,增长44.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8,556.45元,增长44.9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以前年度相关资金,如:2023年汇缴2022年8-12月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工资调增、社会保险预算执行增加,所以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962,920.07元。其中:基本支出962,920.0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3,307.99元,增长43.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8,556.45元,增长44.94%;项目支出减少5,248.46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以前年度相关资金,如:2023年汇缴2022年8-12月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工资调增、社会保险预算执行增加,所以2023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财政预算项目支出。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2,920.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9,936.44元,占基本支出的92.42%;办公费beat365官网、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983.63元,占基本支出的7.58%。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920.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8,556.45元,增长44.94%,2023年拨付以前年度相关资金,如:2023年汇缴2022年8-12月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工资调增、社会保险预算执行增加,所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60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602.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48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0%。主要用于绩效工资6,48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664.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451.0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94.14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7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81%,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7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完成年初预算的35.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7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890.00元,增长233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0.00元,增长99.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业务管理活动外业用车多,燃油费、维修费、超上年支出数;上级加大了对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的调研督导,接待费增加。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的调研督导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14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1,390.00元;用于芒麦村农业法律法规咨询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394.00元。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58963.86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龙机编办发〔2022〕72号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将龙陵县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理站规范调整为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单位类别为事业公益一类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49,211.34元,其中,流动资产39.24元,固定资产149,170.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5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56.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